《中環 — 長洲》《中環 — 梅窩》《橫水渡》
因應乘客對攜帶寵物登船的情況,新渡輪現重申有關之規定如下:
- 請勿攜帶活家禽(如雞、鴨、鵝等)及猛禽(如鷹等)登船。請勿攜帶寵物,進入普通渡輪豪華客艙及乘搭不設寵物區的高速船(陪同失明人士之領行狗隻除外)。請勿攜帶雀鳥(如鸚鵡等),進入普通渡輪豪華客艙、高速船及個別設有寵物區之船隻(「新明珠」號系列)。
- 攜帶任何寵物登船前,須先經碼頭售票處或指定之售票位置登記確認並購票(陪同失明人士之領行狗隻除外)。
- 根據香港法例421《狂犬病條例》 第23條「第II部動物(即「狗」)須受控制」,(1) 除非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否則第II部動物(狗)不得出現於 — (a) 公眾地方;或(b) 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該動物如沒有以帶牽引或沒有以其他方式控制而出現於該地方,便會從該地方遊蕩至公眾地方的。(2) 凡在任何地方發現第II部動物(狗),而有違反第(1)款的情況,則該動物的畜養人及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動物在該地方出現的人,均屬犯罪,可各處罰款$10,000。若攜帶狗隻乘船時未有以適當方式約束,新渡輪有權拒絕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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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不可佔用座位並在可行情況下放於籠內/袋內及全程必須停留在主人的身邊(如寵物屬雀鳥類別,則該寵物必須放於籠內;如攜帶寵物(非雀鳥類別)的乘客乘搭個別設有寵物區之船隻(「新明珠」號系列),還須盡力約束其寵物全程停留於寵物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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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乘客所攜帶之寵物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及恐懼,和保持船艙寧靜,攜帶寵物乘船的乘客必須約束其寵物。新渡輪強烈建議所有乘客為其狗隻戴上口罩(如乘搭個別設有可攜帶非雀鳥類別寵物的寵物區之船隻(「新明珠」號系列),乘客攜帶的狗隻(不包括陪同失明人士之領行狗隻)必須放於籠內/袋內,或以帶牽引及戴上口罩)。新渡輪保留拒絕任何對其他乘客造成騷擾、妨害或恐懼的寵物之登船權利,並以新渡輪最終決定為準。
- 乘客攜帶寵物必須繳付寵物登船費,根據現行機制,不同航線的有關收費如下︰
航線 劃一收費(每隻) 中環 — 長洲 港幣 21.30元 中環 — 梅窩 港幣 20.30元 橫水渡 港幣 15.60元
上述收費只供參考,實際收費以碼頭職員最終處理為準。
有關指定設有寵物區之船隻(「新明珠」號系列) — 寵物區使用守則,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