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須知
歡迎選乘新渡輪!乘客登船前請留意以下事項︰
歡迎選乘新渡輪!乘客登船前請留意以下事項︰
根據香港法例104A章《渡輪服務規列》 第17條「對渡輪上的動物的限制」,任何人不得將犬隻、雀鳥或其他動物帶上正用作領牌服務的渡輪,或帶進留供使用領牌服務的乘客作登船用的其他地方或碼頭,除非─
(a) 該犬隻、雀鳥或其他動物被適當地約束或關在籠內;及
(b) 欲將該犬隻、雀鳥或其他動物帶上渡輪的人事先已得持牌人所僱職員的准許。任何人不遵守有關法例,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2,000。
為乘客之安全起見,任何人士如攜帶下列類別之危險物品及/或被香港特區政府納入危險品之列的一切物品或貨物中載有這些物品,均一律嚴禁登船。
危險品種類 |
類 別 |
例 子 |
---|---|---|
第一類 |
爆炸品 |
火藥、炮竹 |
第二類 |
壓縮氣體 |
乙炔、煤氣、甲烷、乙烷、氫氣、氧氣、石油氣 |
第三類 |
腐蝕性物體 |
醋酸、氫氯酸、硫酸 |
第四類 |
有毒性物體 |
氨溶液 |
第五類 |
發出易燃蒸發氣之物體 |
漆油、塗漆稀釋劑、松節油、汽油、柴油、火水 |
第六類 |
與水起互相作用後而產生危險的物體 |
磷化鈣、鈉 |
第七類 |
強力助燃體 |
硝酸鉀 |
第八類 |
易燃物體 |
紅磷 |
第九類 |
可自燃物體 |
白磷或黃磷 |
第九甲類 |
免受危險品條例第六條至第十一條管製的可燃物品 |
廢棉“俗稱:威士”、木棉、聚丙烯(原料) |
第十類 |
其他危險物體 |
膠製品之發泡劑 |
若未經授權而使用新渡輪之船隻運載任何危險物品,違例者須負責及賠償新渡輪因運載有關之危險物品而導致之一切損失或破壞的費用。
定義:以下所有 “八達通月票” 一詞是指已加入「新渡輪航線之月票功能」的個人或普通八達通卡。
新渡輪保留一切修改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新渡輪保留最終決定權。
4.1 請勿攜帶活家禽(如雞、鴨、鵝等)及猛禽(如鷹等)登船。
4.2 攜帶任何寵物登船,須於北角經碼頭貨票售票處購票(陪同失明人士之領行狗隻除外),並於碼頭內及航程中將寵物用帶牽引或放於籠內(如寵物屬雀鳥類別,則該寵物必須放於籠內),方可進入船艙;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運載。
4.3 根據香港法例421《狂犬病條例》 第23條「第II部動物(即「狗」)須受控制」,(1) 除非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否則第II部動物(狗)不得出現於 — (a) 公眾地方;或(b) 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該動物如沒有以帶牽引或沒有以其他方式控制而出現於該地方,便會從該地方遊蕩至公眾地方的。(2) 凡在任何地方發現第II部動物(狗),而有違反第(1)款的情況,則該動物的畜養人及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動物在該地方出現的人,均屬犯罪,可各處罰款$10,000。若攜帶狗隻乘船時未有以適當方式約束,新渡輪有權拒絕運載。
4.4 寵物不可佔用座位及全程必須停留在主人的身邊。
4.5 為避免乘客所攜帶之寵物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及恐懼,和保持船艙寧靜,攜帶寵物乘船的乘客必須約束其寵物。新渡輪強烈建議所有乘客為其狗隻戴上口罩。新渡輪保留拒絕任何對其他乘客造成騷擾、妨害或恐懼的寵物之登船權利,並以新渡輪最終決定為準。
5 碼頭及渡輪上嚴禁吸煙及賭博。
6 凡未滿三歲之小童在一位成人陪同下而不佔座位,則可免費乘船。
7 凡年滿三歲至未滿十二歲之乘客必須購買小童票。若未能出示齡證明而身高超過九十五厘米者,將被視作已年滿三歲。
8 六十五歲或以上之長者,請於繳付半費時出示身份證或長者咭等年齡證明。
9 凡持有樂悠咭之人士使用該八達通可享有「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新渡輪碼頭職員有權要求有關人士於通過閘機或有需要時出示八達通及/或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身分證) 作檢查。未能出示證明的乘客須重新繳付該等客位之當日全費,而所購之優惠票則為作廢。
10 嬰兒車、小型購物車及體積少於32吋闊乘23吋高乘12吋深之手提行李喼或行李袋可免購貨票乘船。每名乘客只限攜帶壹件手提行李喼或袋及必須遵從職員指示妥善存放有關物件於指定位置。乘客如需攜帶上述所列以外之物品,必須攜同物品到北角碼頭貨票售票處購買貨票。
定義:以下所有 “八達通月票” 一詞是指已加入「新渡輪」(以下簡稱本公司)航線之月票功能的個人或普通八達通卡。
為乘客之安全起見,任何人士如攜帶下列類別之危險物品及/或被香港特區政府納入危險品之列的一切物品,均一律嚴禁登船。
危險品種類 |
類 別 |
例 子 |
---|---|---|
第一類 |
爆炸品 |
火藥、炮竹 |
第二類 |
壓縮氣體 |
乙炔、煤氣、甲烷、乙烷、氫氣、氧氣、石油氣 |
第三類 |
腐蝕性物體 |
醋酸、氫氯酸、硫酸 |
第四類 |
有毒性物體 |
氨溶液 |
第五類 |
發出易燃蒸發氣之物體 |
漆油、塗漆稀釋劑、松節油、汽油、柴油、火水 |
第六類 |
與水起互相作用後而產生危險的物體 |
磷化鈣、鈉 |
第七類 |
強力助燃體 |
硝酸鉀 |
第八類 |
易燃物體 |
紅磷 |
第九類 |
可自燃物體 |
白磷或黃磷 |
第九甲類 |
免受危險品條例第六條至第十一條管製的可燃物品 |
廢棉“俗稱:威士”、木棉、聚丙烯(原料) |
第十類 |
其他危險物體 |
膠製品之發泡劑 |
若未經授權而使用本公司之船隻運載任何危險物品,違例者須負責及賠償本公司因運載有關之危險物品而導致之一切損失或破壞的費用。
新渡輪保留一切修改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新渡輪保留最終決定權。